【申請材料】
1、車輛通行(???證申請表
2、運輸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復印件
3、運輸車輛行駛證及復印件
4、運輸車輛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道路運輸證及復印件
5、駕駛人的駕駛證、身份證、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上崗資格證及復印件
6、押運員身份證、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上崗資格證及復印件
7、運輸(供貨)合同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受理-審核-辦結
【受理部門】 交警支隊
【受理地址】 金華市金東區李漁東路2276號
【受理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聯系方式】 0579-82420362
【辦理期限】 5個(工作日)
【時限說明】 無
【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審批事項】 危險類物品運輸審批—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
事項編碼: 100103A051
審批類型: 行政許可
許可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
【申請條件】
1、運輸線路為市區中心區:逆時針由北環東路-北環西路-機場北路-機場路-鄞州大道-鄞縣大道-東環南路-東環北路等道路構成的封閉圈;
2、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后,對交通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
3、運輸車輛定期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有效,交通違法記錄已處理完畢;
4、駕駛人的駕駛證定期審驗合格有效、載明的準駕車型與運輸車型相符,交通違法記錄已處理完畢;
5、運輸企業、運輸車輛及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具備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資質和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