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吉林高速公安松原分局指揮中心接到司機報警稱在轄區琿烏高速公路上,有一輛吉J牌小型轎車在行車道內逆行,十分危險,指揮中心立即通過科技手段查找該車信息,并通知相應站口注意發現,最終在琿烏高速678公里處查干湖收費站口發現該車。經詢問得知,該車駕駛員劉某稱,自己要去查干湖吃魚,路上車輛油燈報警,擔心車輛停在半路,索性直接逆行回到服務區加完油又重新來到查干湖,并沒有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民警對駕駛員嚴肅說明在高速公路內逆向行駛的危害后,對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200元,駕駛證扣12分的處罰。駕駛員劉某表示以后一定會遵章駕駛,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