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2、現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是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證明
3、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4、臺灣地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個月以上的公安機關核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5、華僑的身份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6、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三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7、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材料】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身體條件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
4、駕駛證遺失證明
【辦理流程】
復印、取號→受理→開票、交費→領證
收費標準及依據: 駕駛證工本費 元 10元/本
受理地址: 仙橋汽車城內
受理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聯系方式: 0579-82082502